紫荊隧道錨桿 勞務合作工程招標公告
1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 建設地點及勞務段落劃分:在重慶 市 江津區(qū)境內,本項目包括 紫荊隧道錨桿 。各包件為暫定,具體工程概況如下:
1.2 招標范圍:勞務段內施工圖設計所含范圍內的 見1. 3 全部施工內容。
1.3 勞務段落劃分一覽表:
序 號 分段名稱 施工樁號 工程概況 計劃工期(天) 備注
1 包件1 K35 578-K39 474 洞口錨桿、洞內錨桿施工 1095
1.4 勞務合作內容:1.3 內所列工程項目 (包含但不限于清單上所列細目) 。
2.投標人資格
2. 1 本次招標要求:
①資質:投標人須具備 施工勞務不分等級資質 資質及以上等級資質;
②注冊資本金:不得低于 400 萬元;
③業(yè)績:具有豐富的組織和管理施工經驗和能力者,并曾圓滿地完成過與本工程勞務合作相類似的工程;近 5 年內完成類似工程不少于 2 個(或完成類似工程項目累計合同金額 1000 萬元人民幣以上)。
④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已錄入四川路橋工程施工協(xié)作方資源庫。
2.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2.3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①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② 、管理③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2.4 在四川公路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范圍內,協(xié)作方承擔的在建分包合同累計數量最大限制:
①信用評級為A A級 、A 級的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的協(xié)作方,累計數量不做限制;
②信用評級為 A A級的一級資質及以下協(xié)作方,累計數量最大限制為 5 個;
③信用評級為 A 級的一級資質及以下協(xié)作方,累計數量最大限制為 4 個;
④信用評級為 B 級的協(xié)作方,累計數量最大限制為 3 個。 本項目不接受達到或超過累計數量限制的協(xié)作方的投標。
3.招標文件的獲取
3.1 請申請人法定代表人 (或經過授權的委托人) 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至 2024 年 6 月 9 日,每日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14 時至 17 時,將報名資料:
(1)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2)資質證書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如有);
(5)公司介紹信(格式自擬,需列明經辦人姓名、身份證號、聯(lián)系電話、郵箱)。
(6)現場主要管理人員履歷(1名項目負責人履歷后附1個類似業(yè)績、近3個月社保、身份證復印件;1名項目技術負責人履歷后附1個類似業(yè)績、近3個月社保、身份證復印件;1名安全員履歷后附交(建)安C證或B 證、近3個月社保、身份證復印件)。
(7)招標文件購買費用回單
(以上資料均需加蓋公司公章)
交于四川公路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公路三分公司招標采購中心105室購買招標文件,招標過程中增加面試環(huán)節(jié),招標人對投標人現場主要管理人員進行鎖定,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3.2 招標文件 (含圖紙) 每套售價 1000 元,售后不退。(費用必須從基本賬戶對公轉入)
收據或發(fā)票請于開標后一個月內到四川路橋公路三分公司309室開具,逾期不再開具,開票需提前準備開票信息。
招標文件購買費用繳至中國建設銀行: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雙流分行
賬號:5100 1527 9080 5150 2730
賬戶名稱:四川公路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公路三分公司
(轉款請備注:渝赤敘5標項目經理部紫荊隧道錨桿勞務合作工程購買招標文件費用)。
4.投標文件的遞交
4. 1 投標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為 2024 年 6 月 13 日 9 時,遞交地點: 四川省成都市雙流區(qū)西安路一段49號四川公路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公路三分公司 。
4.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4.3 投標人在查閱招標文件和現場考察后,對可能提出的涉及投標和合同的任何問題,均應在規(guī)定的
期限內 ( 2024 年 6 月 10 日) 以書面的形式提交給招標人,同時將所提問題的電子文件發(fā)送至招標 人的電子信箱內, 以便招標人及時予以答復。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
5.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四川公路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meimei521.cn)上發(fā)布。
6.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 四川公路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渝赤敘5標項目經理部
地址: 成都市西安路一段49號四川路橋公路三分公司
聯(lián)系人: 鐘女士
電話: 028-85827227 傳真: /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雙流分行 開戶帳號:51001527908051502730
2024年 5 月 27日
2.3:①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 (招標文件中所列“單位負責人”均作本條解釋) 。
②控股,是指出資額 (持股) 占股本總額 50%以上或雖不足 50% ,但依出資額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或者國有企事業(yè)單位通過投資關系、協(xié)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 (招標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條解釋) 。
③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資持股關系的其他單位之間存在的管理與被管理關系。 (招標文件中所列“管理”均作本條解釋) 。